索引號 | 0160921141/2024-00021 | 發布機構 | 縣政府辦公室 | 發布日期 | 2024-01-08 08:11 |
名稱 | 吳堡縣出臺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 |
近日,根據國務院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《陜西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結合地方實際,吳堡縣印發了《吳堡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,旨在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,建立健全決策機制,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,明確決策責任。
《實施辦法》分六章,共35條,包括總則、事項申報及目錄管理、決策草案的形成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、決策執行和調整、責任追究。其中,《實施辦法》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包括制定公共服務、市場監管、社會管理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五個方面的內容。
《實施辦法》還明確了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需經過決策啟動、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環節。如“公眾參與”部分,要求決策承辦單位應當采取便于社會公眾參與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,可通過政府網站、政務新媒體以及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便于社會公眾知曉的途徑,公布決策草案,征求公眾意見。
為了保障決策執行效果,《實施辦法》還規定要開展決策后評估,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未達到預期效果的,決策機關可以決定中止執行;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,應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重新作出決策。同時,明確提出實行終身責任追究,對導致決策不能及時、全面、正確實施的,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(責任編輯:宋小艷)